:::

轉移到新網站的提示javascript

📢


css_main

js_main

js&css_side_control

蕭佳怡 - 輔導室 | 2021-07-05 | 點閱數: 187

如附件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1 日臺教學(三)字第 1100086718 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學校採電話、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關懷個案學生,教育部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訂定旨揭參考原則,請各校依循並配合辦理。

 

一、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為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,各級學校改採線上教學方式授課,惟防疫期間對於個案學生的關懷也不應間斷,仍須透過電話、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關懷
學生,評估學生當前身心情形、提供可用資源及應對策略,減輕學生心理壓力,穩定當下身心狀態。
二、為協助學校執行通訊輔導工作,茲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訂定本參考原則;其餘未規定者,悉依學生輔導法、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。

  • LINK3.pdf
    1) LINK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