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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訪客 - 人事室 | 2020-12-10 | 點閱數: 281

1.本局109713日南市教人()字第1090838506號函諒達。

2.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020)121日將啟動「秋冬防疫專案」,強化「進出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」、「邊境檢疫」、及「醫療應變」…等措施,爰重申防疫期間禁止出國相關規定。

3.本市各類人員自109317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,平日、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(單位)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,俾利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。前往之國家如屬「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」第三級警告者,原則上禁止前往;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,目前全球均列為第三級警告,併予敘明。

4.倘同仁因特殊原因有親赴旅遊警示第二級及第三級國家或地區(含轉機)之必要者,應函報本局專案核定。